安徽省荣军康复医院大事记(1949-1985)
发布时间:2021-09-08 16:40:00阅读次数:0作者:RO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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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

12月,皖北行署荣军管理局成立“城南荣校大队”,接受部队转来的部份伤残和老年军人,将其中20名重残编成一个休养排。

1950年

3月,根据皖北行署荣军管理局批示,以休养排为基础,正式成立“皖北荣军教养院”,接收荣军共47人,下辖疗养、休养两个所,新设一个卫生所。以文化教育为主,以轻便手工业生产技术教育为辅,兼顾休养、治疗,定址在合肥市现包公祠。
新成立党组织,首任书记是支道洪同志。
10月,更名为“皖北行署革命残废军人教养院”;108日第一次迁址肥西县周家老圩。

1951年

年初,大批荣军入院疗养共510人。4月,新增设一个休养所,开病床50张。门诊室改为内、外科办公室、调剂室、化验室、手术室等辅助科室。同时,对199名二甲残疾荣军办理了转业、回乡手续。

1952年

皖南皖北二行署合并成立安徽省,院更名为“安徽省革命残废军人教养院”。127日,院第二次迁址往桐城县城关。当时整体面积约8万平方米。根据1951年底华东区教养院会议精神,对不符合住院条件的休养员进行安排工作、分散等精简措施,撤销了一个休养所。

1953年

10月,省政府明确干部管理权限:院级干部由省政府任命,股长、所长由民政厅任命。
年底,省委、省政府率春节慰问团来院慰问休养员,并带来了精湛文艺节目。从当年开始,八一、春节各级政府组团慰问住院休养员,并形成了制度。

1954年

春节期间,中央人民政府慰问团来院慰问员工。
至年底院接收荣军休养员1169人,分散安置1109人。
院工休人员为桐城灾民捐款13950000元(老币),衣被鞋893件(双)。

1955年

当年接收休养员172人。职工115人。

1956年

根据中央内务部关于“加强残废军人教养”的要求,将部分不够住院条件又暂不便处理回乡的残废军人组织起来生产、学习,成立了生产队,按照休养所顺序排列,编为4个生产队。

1957年

4个生产队为4个农畜业生产队,职工经整编有96人。
新建一座850平方米影剧院,取名“秋白堂”。
秋,院文艺演出队赴六安荣校、凤阳孤儿院等地慰问演出。年底参加省直单位业余汇演,荣获集体二等奖。

1958年

在大跃进形势下,院成立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棉布、园艺、养蜂、养鱼等工副业生产。
9月选调有文艺特长的休养员和家属,成立演出队共42人。并从省剧团借调导演进行指导,演出队名为业余,实为专职。

1959年

院更名为“安徽省荣誉军人休养院”。
院增设棉织布厂、饲养场、托儿所、业余剧团等下属单位。分别成立了男子“火花”蓝球队和女子“火花”蓝球队,实力雄厚,多次赴华东各省市比赛。院业余剧团先后排演了“天仙配”“血泪仇”等10多个大型古装戏和现代戏,全年赴合肥、安庆、阜阳、宁国等地演出56场,在全省范围内声名大振。
部份工休人员为桐城灾民捐献衣被551件,人民币380元。院捐献资金20000元,帮助石河、南演两公社。

1960年

新开设理疗、放射医疗业务。
桐城县政府支援院发展生产,无偿调拨土地达100多亩。

1961年

年秋,撤消饲养场,其他农副生产规模也逐渐缩小。

1963年

全国民政会议决定休养院不宜办厂,8月,院棉织布厂停业解散,部分职工发给停厂补助金,分散安置;部分经与桐城县有关部门协商重新安排县属单位就业。
1956年至本年底,共接收荣军休养员641人次,分散安置379人。
解散业余剧团、幼儿园。

1964年

国家内务部确定休养院性质是优抚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接受不便分散安置的特、一等残废军人入院休养。
改卫生所为疗养所,开设25张病房床位。

1966年

“文革”开始,机关科室受到冲击,撤销了病房,改疗养所为医疗所,院的建设受到很大影响,正常工作几近瘫痪。
院在大跃进年代开展的农业、副业、手工业生产全部停止。

1968年

11月,经安庆地区革委会批准,院成立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工组、办事组。

1969年

安徽省革委会决定,院下放由桐城县革命委员会领导管理。

1971年

1953年春节到本年底,省委、省政府每年利用“八一”春节机会组织慰问团来院慰问,桂林栖、黄岩、李德生、李任之等领导均来院看望慰问工休人员,同时还带来文艺演出队。严凤英、王少舫、潘景利等著名演员均在院舞台上作过精湛表演。

1973年

省革委会决定,院领导管理权仍收归省民劳局。
全院工休人员90多人连续奋战40多天援建桐城境主庙水库。中央和省宣传部拍摄了专题纪录片。

1974年

9月,院制定总体规划:以六尺巷为中线,南为治疗、休养区,北及西院为办公、宿舍区。

1975年

经省编制领导小组批准,院定为县级事业单位。
经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批准,机关设办公室、政工组、总务组。
改医疗所为疗养所,恢复病房。

1976年

本年度以前,荣军休养员入院均直接从部队接收。4月,安徽省民政工作会议决定,院不再从部队直接接收;接收的特一等残废军人必须分散回原籍,由当地民政部门报厅审批,持厅介绍信方能入院。
“文革”结束,机构设置逐步走上正轨,机关职能科室更名为:办公室、组宣科、总务科、医务科。
10月,省编制办批准设200张床位(暂开100张,床工比例为11.5),院工作人员配置开始以医护人员为主,本年度调入医生、护士各4名,年底招收28名青年职工为护理人员。
组建放射、理体疗、心电图、门诊、药房、化验室、供应室等临床医疗辅助单位。
成立了中西医结合研究小组,针对休养员疑难杂症特点开展技术攻关。
撤除治疗、休养区全部旧房,以南北向走廊为中,分四排整齐盖起8幢红砖青瓦平房及饭厅伙房共3787平方米。

1977年

12月,再次扩招22名青年职工进行培训,担任护理工作。秋,全院工休人员90多人,用肩挑车送,为附近社队积肥送肥近4万公斤。
1964年至1977年初,共分散休养员及其家属共828人。

1978年

院更名为安徽省荣军休养院
根据新宪法规定,院不再设革委会,改为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疗养所改为病区,休养所改为休养区。

1979年

将休养区、病区合并,划分为内、外两科。

1980年

新建面积920平方米2层职工宿舍楼2幢。

1981年

院贯彻落实中央30,39号文件精神,党委成员带头做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动群众提意见。
院落实民政部召开的整顿优抚事业单位座谈会会议精神,提出整改意见,进行了初步整改。
贯彻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工作人员手册》完善三级护理制。

1982年

3位医师晋升为主治医师,8位晋升为医护师。
院获得安徽省五讲四美,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1983年

院获得安徽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院代表受邀出席表彰大会。
开工建设职工宿舍楼,投资额15万元。

1984年

经省民政厅批准,院成立老干部工作科和劳动服务公司。
将药械科等7个医疗小单位组成门诊部、药械科、检验科、放射理疗科等4个科室,定为科级单位。
将内、外两科合并为疗养科。
10月,抽调22名医务人员新组建精神病科,设床位60张,缓解了安庆、池州精神病员住院难的问题。
组织了20名护理员进行转干考试,18位同志正式转为医护干部。
新建1748平方米3层职工宿舍楼一幢,新建车库、车辆修配厂用房及职工住宅平房820平方米。

1985年

经省民政厅批准,将接收分散安置在乡的休养员入院疗养的批准权下放到院。对仍在部队的伤残军人,先复原回原籍,再由原籍民政部门向院申请,签订协议后方可办理入院。
615日起,正式收治精神病患者,至年底共收治精神病患者96人次。
1980年至同年底,共接收应届大中专医科毕业生18人,其中医生11人,护士7人;接收部队医务转业干部3人;从地方医院调入3人,全院共有医护人员92人,占职工总数的68%
从建院至本年底止,院共接收伤残休养员2610人,分散安置在安徽、江苏、山东等670多县市城镇。85年后,分散安置基本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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