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病人病历复印需知
发布时间:2026-09-14 16:46:59阅读次数:0作者:RONGJUN

病案复印地址及电话:门诊楼五楼医务科0556-5631014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7:3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服务需知:

1. 为更好地保障您的隐私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复印病案必须提供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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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为保证病人的隐私权,到现场的病人或受托人均应出具身份证原件,以便身份核实;以上手续均未囊括公、检、法机关及保险公司等调取病人病案时的要求;根据我院具体情况,轻度精神病患者本人可以自己复印病历,重度精神病患者需在直系家属或患者监护人的陪同下方可申请复印本人病历。

2. 复印病案方式:现场复印,由于病案归档需要时间,为避免您多次往返,请您在出院后7个工作日前往医务科办理或来访前电话联系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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