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评定申请人须知
发布时间:2026-09-14 16:46:41阅读次数:0作者:RONGJUN

确保残疾评定工作顺畅、合规、准确,请申请人及陪同家属提前阅读知晓并备齐以下材料:

一、残疾评定工作时间

每周三830——11:30(节假日顺延)

二、基本申请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需加盖残联人联合会公章);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可于评定现场领取);

3.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

4. 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三、医学证明材料

所有相关病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相关检查结果及影像报告等(请尽量携带完整,以便评定医师准确评估)。

、特殊情形附加材料

1 监护人证明材料(适用于精神、智力残疾评定,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评定);

2. “五保户”申请人,需提供所在村(社区)或乡镇出具的证明材料。

、现场注意事项

本人须到场,并建议由亲属陪同,协助沟通和照护。